年复合增长率怎么计算?

年复合增长率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2022-10-25 10:13:50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提升企业竞争优势,打造每粒坚说明书一批具备世界各国领域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知名度的科创中心,上海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经济和信息化联合会、上海市财政每粒坚局在现有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政策扶持前提下,融合新形势下、新举措,完善政策体系,联合发文《上海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实施方法》,小科来给你讲解↓ 具体内容 本《办法》共7章、18条,分成通则、适用目标与标准、适用的方式和实施周期时间、申请办理、审理与强烈推荐、审查与项目立项、服务发展与绩效评价和附录。 1. 第一章“通则”共3条。 包含目地根据、实施目标特点和、实施方法及其上海市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局和各个区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等。在其中,确定了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的实施对象是科技创新能力强、市面核心竞争力突显、发展前景大一点的技术型企业。 2. 第二章“适用目标与标准”共4条。 确定了申请行为主体、适用类型、申请资格等。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请面对登记注册满3年以上、已经获得高新科技企业资质证书(期限内)、合乎高新科技企业信用管理标准的当地未上市企业。依据实施精准定位,申请办理企业应达到研发团队占比、研发支出资金投入、营业成本、前三年提高或股权质押融资等多个方面一定的前提条件。 3. 第三章“适用的方式和实施周期时间”共2条。 简单介绍适用方法、支助信用额度、实施周期时间。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采用后补助适用方法,项目立项企业优先资金投入进行科技创新活动,2年实施期完成后根据综合性绩效评价的,得到相对应支助。 4. 第四章“申请办理、审理与强烈推荐”共3条。 合乎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申请办理条件者,可按照每本年度公布的申报通知标准进行独立申请办理。各个区相关部门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查强烈推荐。 5. 第五章“审查与项目立项”共2条。 地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审查项目立项,择优录用产生拟项目立项名册并公示。经公示公告没有意见的,公布项目立项通告,并且为项目立项企业派发相关证实。 6. 第六章每粒坚官网购买“服务发展与绩效评价”共2条。 城区二级相关部门建立相应工作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支持,在研发技术、金融科技、国际化发展、创新发展、人才的培养、发售培育等多个方面给予政策服务。实施期完成后,机构企业进行综合性绩效评价。综合性绩效评价“根据”的,分成“出色”、“优良”、“达标”三个等次给与相对应资金支助;点评“不通过”、“结项”的,不予以资产支助。 7. 第七章“附录”共2条。 包含支配权、实施日期和有效期。 现行政策互动问答 Q1 《办法》第四条中未上市企业怎样定义? 答:本《办法》中未上市是指企业个股并没有发行和没在证交所买卖。新三板挂牌、N板和E机等场外交易企业在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请范围之内。 Q2 《办法》第六和七条中提到的年复合增长率怎么计算? 答:本《办法》放宽了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成长型等方面的申请资格。申请前三年企业“营业成本年复合增长率20%之上”、“纯利润年复合增长率20%之上”、“总计得到股权质押融资超出5000万余元(或等量外汇)”,达到其中一项就可以。 年复合增长率计算出来的是申请前三年企业的年平均年复合增长率,公式计算为(申请前第一年数据信息/申请前第三年数据信息)^(1/2)-1。以2021年申请办理为例子,企业需要提交2020年、2019年和2018年相关数据信息,营业成本年复合增长率为(2020年数据信息/2018年数据信息)^(1/2)-1。 Q3 《办法》第六和七条中提到的股权质押融资,如符合条件,需要提交什么证明文件? 答:达到股权质押融资层面申请办理标准的,需要提交增资扩股协议、股权质押融资资产到帐等证明原材料。 Q4 某企业2018年得到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适用,并且于2020年已经完成综合性绩效评价。能否重新申请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 答:若2018年该企业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现阶段合乎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办理规定,能够重新申请。若2018年该企业为科技小巨人企业,不能每粒坚效果怎么样多次重复申请办理。 《上海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实施方法》 滚动查看全文 沪科规〔2021〕1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全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提升企业竞争优势,打造一批具备世界各国领域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知名度的科创中心,按照《中华共和国中小型企业民促法》、《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国家科技部下发〈关于新阶段适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高质量发展的多个各项政策〉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19〕26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的实施目标,就是指从业符合我国和当地产业发展趋势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运营与技术(工程项目)服务项目,科技创新能力强、市面核心竞争力突显、发展前景大一点的技术型企业。其应该有:较完备的企业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及与此相匹配的科研投入;自主产权的品牌商品,并且在对应的细分领域中有着比较高市场占比;一定的经济规模和优良成长型;较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和很强的资金实力。其特点为技术创新、规模型与示范。 第三条 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采用市区联动方法。 上海科学技术委员会(下称“市科委”)会与上海经济和信息化联合会(下称“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财政局(下称“财政局”)承担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规划的、项目立项、评价和管控等相关工作。 财政局会与市科委承担支助资金预算安排和拨款,并协助对支助资金应用情况开展监督管理。 当地各个区高新科技主管机构(下称“区技术单位”)承担所在地区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的机构申请,会与区产业链主管机构(下称“区产业”)审批强烈推荐,实施管理方法,会与区财政局主管机构贯彻落实区县级配套资金。 第二章 适用目标与标准 第四条面对登记注册满3年以上,已经获得高新科技企业资质证书(期限内),合乎高新科技企业信用管理标准的当地未上市企业。 第五条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适用目标分为两种: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每粒坚官网。 第六条申请办理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关键标准: (一)上年底企业研发团队总数占员工总量的占比:生产制造类不少于10%,手机软件或高新科技服务类不少于30%; (二)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金额占营业成本总额的不得低于6%; (三)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成本在3000万至1亿中间; (四)企业前三年营业成本或纯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之上,或前三年内总计得到股权质押融资超出5000万余元(或等量外汇); (五)企业有较好的运营营销团队,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很强的销售市场沟通能力,灵活多变的激励制度。 第七条申请办理科技小巨人企业关键标准: (一)上年底企业研发团队总数占员工总量的占比:生产制造类不少于20%,手机软件或高新科技服务类不少于50%; (二)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金额占营业成本总额的不得低于5%; (三)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成本在1亿至10亿美元中间; (四)企业前三年营业成本或纯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之上,或前三年内总计得到股权质押融资超出8000万余元(或等量外汇); (五)企业应该有科研机构(研究中心、试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此相匹配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培养(含引入)、创新激励等运行机制和较完备的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度,并有较好的运营营销团队,具有较强的风险管控机制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适用的方式和实施周期时间 第八条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是适用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深入开展技术革新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地市级财政性资金采用后补助适用方法,申请办理企业依据本年度申报通知规定提交申请,在项目立项后,依照创新能力提升的需求,优先资金投入进行科技创新活动,在取得成绩并且通过综合性绩效评价后得到相对应支助。 地市级财政性资金依照不得超过实施时间段内有关研发费用20%比例予以支助,科技小巨人企业的捐助信用额度不得超过150万余元/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支助信用额度不得超过100万余元/家。区县级财政性资金按1:1比例予以配套设施支助。 第九条企业承担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实施周期时间为2年。 第四章 申请办理、审理与强烈推荐 第十条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局每本年度向社会公开公布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通知,确立申报日期、申请途径、申请材料等有关要求。 第十一条合乎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条件者,都可按每一年通知要求提交申请填写。企业解决所提供具体内容信息真实性、完好性、有效和合规性负责任,接纳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各个区高新科技单位应会与区产业按本办法第六、第七条申请关键要求的要求,对申请企业严格把关,将合乎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条件者筛选时向市区强烈推荐。 第五章 审查与项目立项 第十三条市科委会与市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局依照当地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查项目立项,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录用产生拟项目立项名册并向社会公示。经公示公告没有意见的,公布项目立项通告。 第十四条得到项目立项的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由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一同派发“上海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项目立项证实。 第六章 服务发展与绩效评价 第十五条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协同各个区创建横着协作、齐抓共管的培育发展趋势工作运行机制和常态服务支持体制,立即追踪企业发展动态性,整理把握企业需求并且通过当地服务项目企业联席会议机制等给予协调解决的。 紧紧围绕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发展趋势的突破要求,在研发技术、金融科技、国际化发展、创新发展、人才的培养、发售培育等多个方面,具体指导用对惠企政策,激励社会服务机构为他们提供股权融资、企业并购与发售,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贯标,海外市场拓展,产学研合作与产业链协同,企业家与专业性人才培育等专业化服务。 第十六条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实施期完成后,市科委会与市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局依照当地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法相关规定,机构企业进行综合性绩效评价。综合性绩效评价主要包含审计和实施情况点评阶段。 (一)审计事宜主要包含:财务会计制度的重要性,产品研发资金到位和开支状况,实施期限内营业收入情况,财务核算和财务数据等情况。 (二)实施情况点评按行业分类进行,选用定性和定量融合评分方法,重点围绕企业成长能力、自主创新能力、行业市场市场竞争力和社会贡献水平等多个方面。 1、综合性绩效评价“根据”的,点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一定比例分成“出色”、“优良”、“达标”三个等次,给与相对应资金支助。主要规范以本年度绩效评价通告为标准。 2、综合性绩效评价“不通过”、“结项”的,不予以资产支助。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